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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3日,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老诈骗案件,对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2018年至2021年7月间,被告人王某先后以其设立的两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,聘用被告人魏某、庞某某等14人,通过向不特定人群拨打电话等方式,以可代为高价出售藏品等为诱饵,收取鉴定费、保证金、藏品收购费等费用,骗取王某某、郑某某等9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80余万元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某、魏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多人财物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,依法分别判处这15人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此外,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,被告人张某某任职王某公司前台,参与诈骗被害人曲某某人民币3万元。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,张某某作为王某公司业务员,骗取被害人李某、董某某共计人民币4.1万元。最终,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